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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猪佩奇“漂洋过海”来杭维权 侵权网店被判赔70万元
2019年04月02日 17:05:50 来源: 浙江在线 作者: 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余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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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涉及侵权“小猪佩奇”相关商品。 余杭法院 供图

  浙江在线杭州4月2日讯(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余法)近日,娱乐壹英国公司中国区负责人特意前往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,送来“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”的锦旗,感谢法院平等保护外国企业知识产权,维护良性竞争市场秩序。

  娱乐壹英国公司是谁?正是大名鼎鼎的“小猪佩奇”商标权利人之一。就在前不久,该法院判决厦门某公司赔偿“小猪佩奇”商标权利人70万元,理由是该公司侵犯了对方的“小猪佩奇”商标专用权。

  随着《小猪佩奇》在中国的热播,佩奇以及家庭成员成了不折不扣的“流量大咖”,各种衍生产品销量火爆,随之而来的还有频发的侵权情况。据统计,自2018年下半年起,余杭法院陆续受理了“小猪佩奇”的权利人针对淘宝、天猫卖家和平台提起的著作权侵权及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80余起,诉请总标的额高达2832万元。

  娱乐壹英国公司此前注意到,厦门某公司的天猫店里,售卖的服装前胸正面明显有“Peppa Pig”标识,与“小猪佩奇”的注册商标字母组成完全相同,仅字体、排布存在细微区别,某款服装销量竟多达45万余件。今年3月,“小猪佩奇”的商标所有人将这家天猫店铺诉至法院。

  余杭法院经审理认定,涉案服装属于未经原告许可,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且容易导致混淆的侵权产品。该公司生产上述侵权产品且通过天猫店铺大量销售,侵犯了两原告的涉案商标专用权,应承担“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”的民事责任。鉴于被告销售数量较大,同时为侵权产品生产商,为贯彻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,打击源头侵权,法院最终判决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70万元。

责任编辑: 汪江军

标签: 侵权;法院;小猪佩奇;余杭;店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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